Richever-Realty Land Administration Agent Firm
相關連結
(移至...)
服務項目
地政士介紹
收費標準
優惠方案
特約社區
特約地政士
履約保證
事務所地圖及導航
聯絡我們
-------------------
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
內政部不動產實價登錄查詢
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
司法院案件裁判書查詢
司法院法拍屋公告查詢
台灣金服(金拍屋)公告查詢
內政部都市更新網
內政部危老重建專區
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
▼
2020年10月20日 星期二
【生前贈與買賣 vs. 死後繼承】
移轉財產給下一代,經常會面臨有一好沒兩好的狀況。
生前贈與、買賣,最大缺點就是稅金的問題,以及子女提早拿到財產的道德風險。
但好處是走前已經把財產都規劃完畢,按照自己的意志來分配財產。
百年後透過繼承,優點是減少稅金(免稅額、扣除額高),但子女間為了爭產,自行
按遺產內容繼承亦容易協調不成、產生糾紛。
代書認為可以進一步主動規劃: 生前預立遺囑(指定遺囑執行人)->遺囑公證認證->
按遺囑內容分配、或遺囑贈與、或遺囑信託。高資產人士,尚可透過逐年規劃移轉、
保險等搭配手段來完善整個計畫。
‹
›
首頁
查看網路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