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5月22日 星期五

【實價登錄新制109.7.1上路】



實價登錄新制109.7.1上路:

1.申報義務人:回歸買賣雙方(登錄不實雙方有責)

2.申報時機:從過戶登記完畢30日內提前到送件時與買賣登記案件併同辦理。

3.罰則輕重區分:價格資訊不實或未申報罰最重,其餘資訊內容不實較輕。